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示拟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医保体验官名单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5-08-04
资料来源:包头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内医保发〔2025〕5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效能,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经个人报名、公开选聘、组织推荐、集体研究,拟确定17名同志为包头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15名同志为医保体验官。
现将拟确定的社会监督员、医保体验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总支反映。
公示期间:2025年8月4日—8月6日
监督电话:0472-6169511
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劳动大厦503室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
字体
- 大
- 中
- 小


相关附件